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采购宿豫、枣林、明庄船闸应急物资及备品备件项目(二次)磋商公告图1

采购宿豫、枣林、明庄船闸应急物资及备品备件项目(二次)磋商公告

2025-04-07 11:092340报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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采购宿豫、枣林、明庄船闸应急物资及备品备件项目(二次)磋商公告

发布日期: 2025-04-07

受[宿迁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企业信息]的委托,[宿迁恒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]就[采购宿豫、枣林、明庄船闸应急物资及备品备件项目](SQHX[2025]027号)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,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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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
1.项目编号:SQHX[2025]027号

2.项目名称:采购宿豫、枣林、明庄船闸应急物资及备品备件项目(二次)

3.预算金额:438333元

4.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,最高限价为438333元。

5.采购需求(简介):宿迁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企业信息拟对采购宿豫、枣林、明庄船闸应急物资及备品备件项目进行采购,详细内容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。

6.合同履行期限: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

7.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。

二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:

(一)通用资格要求

1.具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(按要求提供声明及信用承诺);

2.信用信息。信用信息查询渠道:“信用中国”网(www.creditchina.gov.cn)、“中国政府采购”网(www.ccgp.gov.cn)、江苏政府采购网(www.ccgp-jiangsu.gov.cn)。

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: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,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。(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)。

3.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: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,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、监狱企业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(须提供《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》,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)。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,将作无效标处理。

(二)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:无。

三、获取磋商文件

1.磋商时间:2025年04月08日09:00至2025年04月14日18:00。

2.报名方式:携带企业营业执照(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)、授权委托书及居民身份证原件现场获取或微信报名。

3.获取地点: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宇商业广场一区D栋103室

4.报名联系电话:18994956559(微信同号)

5.本项目共分一个包。供应商未按要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导致无法磋商的,后果自负(其响应文件不予接受)。

四、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

1.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、磋商时间:2025年04月18日09点30分(北京时间)。

2.磋商地点:宿迁市交通运输局项目招标(采购)交易中心(宿迁市发展大道889号白酒检测中心13楼开标室)。

五、公告期限

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。

六、其他补充事宜

1.现场勘察及答疑:本项目不组织集中勘察及答疑,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,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。

七、本次磋商联系方式

1.采购人信息

名称:宿迁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企业信息

地址: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洪泽湖路151号

联系人:施道银

联系方式:13812423350

2.采购代理机构信息

名称:宿迁恒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

地址: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宇商业广场一区D栋103室

联系人:刘良琼

联系方式:0527-88880320/13951535711

八、其他

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,敬请及时关注网站公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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